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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天馬牧場的河馬「阿河」2014年從貨車上摔下,不料又因為在吊掛過程中,吊孔斷裂,阿河再摔,二天後不治死亡,引發動保團體關注。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展演動物納入動保法規範,未來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以動物進行展演。

天馬牧場阿河的死,讓社會開始關注展演動物的相關法規,當時修正「台北市會計師展演動物業設置及管理辦法」公告後,卻因違反動保法中對於「展演動物」的定義,指剩下馬場被規範。

動保團體和民進黨立委蔡培慧翻修動保法,條文中明訂將「展演動物」納入動保法,且申請動物展演的業者或申請人,應按照主管機關規定繳納保證金、投保責任險,展演動物應有適當設備和專任人員,評鑑不合格者可被廢止展演許可,今天立法院設立公司流程院會三讀。

很多人常會問我會計師推薦做的工作可以是什麼,一般來說會計的基礎一錠是會計學,所以大家首要出路一定會想要會計師事務所,我也會推薦可以到大公司去做小會計,就是你的主管是主辦會計,你是負責幫忙分擔的,其實這樣可以幫助你學習,另外休假上也比較好休,加班的機會可能會比較少一些,所以我一般會跟學會計的學弟妹們說直接去應徵大公司的會計人員或記帳人員,通常一間大公司至少都會有4位以上的會計人員,這樣還可以互相成為職務代理人,但是如果是在會計師事務所,則是一個人管很多公司,你要別的同事成為你的職務代理人就非常困難,因為大家自己的工作都已經做不完了,甚至都需要加班或者帶回家繼續趕工,而小公司的會計就真的幾乎是會計、出納、記帳、財務於一身,帳務雖然不會像大公司複雜,但相對會比較亂,而且可能會常需要管到錢的部分,因為在大公司會計師跟財務主管是分開的,大部分公司的財務長台北開公司推薦就是老闆娘,負責管錢,會計就是負責管帳。

條文中給予現行展演動物業者緩衝期為一年,也明定若未經申請進行動物展演,可罰5萬元台北市會計師到25萬元罰鍰,若未妥善安置動物並給予照護,也可罰3到15萬元,必要時沒入該展演動物。

在民國87年的時候有不少的公司創立,那個年代的經濟正值起飛,有許多公司紛紛開始成立,但也因此發生了一連串的企業掏空事件,企業掏空舞弊案件在當時可是非常常見的手法之一,除了欺騙股東投注資金進入公司外,更會將許多公司內部人員也欺騙,變成做白工,原本的投資者也就直接跑路了,因為在當時有許多這一的事件發生,如何開公司就變成當時很重要的課題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也在那時開始被看重,也陸續推動許多公司治理相關的管理規則規章,也有許多範例參考,可以藉由相關法令跟自律規章,將公司的規則制定清楚,落實公司的成立,而不是隨便成立一間公司,開了又倒,在當時政府、非政府組織、公司三方面的合作,也讓公司治理開始上手,未來如果遇到相同問題,還是要小心對待,注意自己不要被欺騙了,如果是自己要成立公司,建議也可以閱讀如何開公司、如何成立公司、利用話說達成目的等等的相關書籍,這些或許都可以對你在創業的路上有所幫助。

營登推薦的小科普,每個月銷售貨物之銷售額未達到新臺幣(以下同)8萬元者(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得暫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稅籍)登記。每月網路交易之銷售額在8萬元以上(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以上)、未達20萬元者(含新設立或尚未開業者),稽徵機關得核定免用統一發票,按查定之營業額課徵1%營業稅,三個月發單繳納一次。
商業登記法(工作室、行號)
第 4 條     商業除第五條規定外,非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不得成立。
第 5 條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每月銷售貨物8萬以上,銷售勞務4萬以上)。
第 31 條     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命行為人限期辦妥登記;屆期未辦妥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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